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下达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第二批焦炭出口配额下达给符合2008年焦炭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配额安排主要依据各企业2005-2007年出口实绩。为体现向生产企业倾斜的原则,规范出口秩序,配额安排适当参考生产企业2006年度出口供货量。

  二、请各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本地企业,同时密切跟踪企业出口情况,相关问题及时报商务部(外贸司)。

 

  2008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安排表

序号

公司名称

配额数量(万吨)

 

合计

     239

1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22

2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16

3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7

4

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

5

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8

6

山西大典商贸有限公司

      7

7

山西中巴贸易有限公司

      6

8

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9

山西省天利实业有限公司

      6

10

山西中瑞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4

11

山西远翔煤焦有限公司

      4

12

山西省晋康进出口有限公司

      4

13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4

14

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3

15

北京中亚富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6

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

17

北京五矿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

18

宝钢资源有限公司

      6

19

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

      6

20

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

      7

21

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

      11

22

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