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从青海省电力公司2008年铁合金行业用电座谈会上获悉,这次该省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每千瓦时1.91分后,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225元,商业用电价格则每千瓦时降低0.06元。

        根据整个西北电网电价调整的实际情况,青海省的平均涨幅最低,仍然保持了相对低电价,调价的部分主要用于解决发电企业的困难,落实煤电联动的有关措施,缓解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青海省的铁合金、碳化硅等高载能行业并不会因为电价的调整受到太大影响,优势仍然比较明显。具体来说,这次电价调整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及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照明、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225元;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425元;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6元。同时,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2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