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暂停甘肃、陕西等八省区多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八部门2006年12月18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清理和督查新开工项目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项目开工建设必须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对各项建设程序执行不力的地区,将采取暂停项目审批(核准),暂停安排国家投资等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