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公布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
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何力今日在中国政府网在线交流时表示,加工贸易从大力招商引资开始、门槛比较低的情况下,经过2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1999年的调整和这次调整,形势背景和目的有所不同。1999年的调整,更多是从规范加工贸易的管理,大家可能记忆犹新的就是1998年召开了一次大型高层次的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规范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严防死守打击走私,应该说是这是它的目的。
而这次调整是在我们国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在“十一五”规划这种大背景下,主动的适应国际国内形势背景,特别是在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发展这样一种背景下提出来的,目的也不一样。这次调整更多的是从今后加工贸易乃至整个贸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角度考虑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