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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26家高耗能企业实行高电价
中国铁合金商务网 信息二部 2007年11月27日08:14 作者:forest 阅读数:0 
  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物价局于11月9日下达了广西第二批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政策。对广西横县西津钢铁有限公司、柳州鹿寨县江东福利冶炼厂等26家钢铁、有色等高耗能企业生产用电的电价,在规定的大工业相应电价水平基础上,从2007年11月1日用电量起,每千瓦时提高0.15元,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20元。此举将促使落后产能的钢铁、有色企业主动退出市场或进行改造直至符合产业政策。
编辑:forest
来源:中国铁合金商务网 信息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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